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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好管家】 WHY vs. WHY NOT

文/ 張世民

  有一項針對華人地區民眾守法行為的調查,結果如下:

  香港:一切准許,除非法律禁止者在外;

  新加坡:一切禁止,除非法律准許者在外;

  台灣:一切准許,包括法律禁止者在內;

  大陸:一切禁止,包括法律准許者在內。

  以上四個地區民眾的守法表現,顯然有Why vs. Why not之別,有的嚴守法律、奉公守法,有的則我行我素、知法犯法;後者即有Why not的想法與行為。從一面來看,似乎不受法律拘束、明知故犯,或是勇於向法律挑戰,從另一面來看,則有突破傳統框架,富有冒險開創的精神。

  在職場上,有些老闆不見得喜歡準時上下班、一絲不苟、安分守己、不犯錯及埋頭苦幹的員工,反而喜歡有自我想法、敢表達意見、雖然有時遲到早退,但勇於嚐試錯誤、大膽創新的員工;因為這種員工有「Why not」(為何不)的精神,不自我設限、不因循舊制、不墨守成規,致使個人及公司都有很大成長和突破的空間。

把握機會勇於嘗試

  尤其,多數老闆最討厭員工老是在抱怨:「這又不是我負責的工作,為甚麼要我去做?」「這種方法一定行不通,為甚麼還要一試再試?」「那個客戶想也知道,一定不會成交,為甚麼還要浪費時間、力氣在他身上?」「我不想調職,為甚麼要派我去大陸任職?」一連串的Why?不但代表自我設限,也是拒老闆或工作機會於千里之外的不智之舉;一則無異在質疑老闆交辦的事項,另則等於拒絕老闆給予在工作上表現的機會,最後有可能得罪了老闆,也失去了工作!

  反之,有Why not想法─為何不試試看的員工,只要是老闆交辦的工作,都勇於嘗試、勇於接受挑戰,來者不拒;結果愈是如此,老闆繼續把更多或更重要的工作交給他,讓他有更多磨練的機會,也就有更多表現的機會,也就是有更多為公司立功的機會,日後自然也為自己開拓了職場升遷及發展的廣闊空間。

  全球最大線上零售商亞馬遜(Amazon.com)創辦人貝佐斯(Jeffrey Bezos),即把Why not ?當成口頭禪,當公司在面臨是否進一步開創的重大決策時,貝佐斯總是會說「Why not?」(為何不去做?)。他表示,如果公司每當要往前跨越新領域時,主事者總是在想「為甚麼要這麼做?」「公司是否有足夠的人力技術?」「這麼做是否可以成功?」等把這些問題想清楚時,往往機會已逝。

保有「Why not ?」的行動力

  所以,貝佐斯認為亞馬遜過去犯得最多的錯,就是「沒有去做的錯」,意即亞馬遜過去應該可以採取許多大膽創新的行動,卻瞻前顧後沒有去做,錯失了許多商機!這種想法也巔覆了一般「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偏差觀念。這種人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心態,結果往往無所事事或一事無成。所以「不做才是錯」!「多做多對」,多去嚐試,就可以開創一番嶄新契機。

  現在,只要亞馬遜有擴展需要,客戶有需要,貝佐斯立即先想到「Why not?」,隨即立刻行動,付諸執行。如今,亞馬遜從賣書,到賣百貨、平板電腦,當出版商,幾乎無所不賣,最後成為集賣服務為大成的全球最大零售商,比臉書
(Facebook)、蘋果(Apple)、谷歌(Google)更能掌握使用者的消費行為,每月使用者高達一億一千二百萬人,打倒所有實體商店及虛擬通路,市值已突破一千億美元,營收比全球一半以上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都高。與其說貝佐斯是精明的商人,不如說是大膽的創新者,永遠保有「Why not?」的行動力與執行力。

  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在職場上或任何工作崗位,無論是小事或大事都要忠心,都要有「Why not」的精神全力以赴。尤其不要輕忽小事,不要對小事漫不經心地不在乎,老是用「Why」(為甚麼是我)的態度去質疑、抱怨或拒絕,如此小事無法做好,就無法承擔大事,也將失去上好的福分與最大的獎賞。在小事上Why not,就可以成就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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