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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神蹟】 誰敢說:「我死後第三天要復活」? 

文/ 余磊 

  脫逃大師胡迪尼(Harry Houdini)的表演精彩絕倫,笑傲全球魔術界。即使鎖鏈腳鐐纏身,觀眾屏息捏冷汗,他卻神色自若。關進桶子、箱子、帆布袋、棺木、監牢、水牢裏,像九命怪貓,身若鰻魚,他都能脫逃成功,贏得掌聲和名聲。一八七四年他出身匈牙利的猶太人,後移居美國,一九二六年萬聖節前夕死於因盲腸破裂而引起的腹膜炎。

在人不能

  臨終他和妻子貝絲約定:「若是可能,死後會從另一個世界和妳聯繫,並且傳達約定好的通關密語,以示證明。」接下來每年萬聖節前夕,貝絲舉行一個降靈會來測試這個約定。十年十次不成之後,她熄滅了胡迪尼遺像旁的一盞從死後一直保持燃燒的蠟燭,說:「十年的等待,對任何人來說,都夠久了。」(參閱維基百科:胡迪尼)換言之,大師胡迪尼也無法脫逃死神的轄制,那還會有其他人能嗎?

  古今中外,若有世人或宗教人士在死前,公開預言:「我將被殺害,但第三天我要復活。」這話是把自己置之於極大的挑戰和危險境地,因為這是違背常情常理、生命法則的說法;三天一過,立見真章!若是沒有復活,不是穿幫就是大漏氣,那人不是瘋子就是騙子,不是笑柄就是笑談。

  問題是,二○一四年前的耶穌前後三次就這麼說了,也這麼做了(馬太福音十六章21節,十七章23節,二十章19節)證明祂不是瘋子或騙子,那祂的身分、言行、舉止就非同小可,因為這是空前絕後的,不是台語說的「講玩笑的」,也不是宗教的教義或勸人為善的道理;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何況當時當權的羅馬政府和宗教人士虎視眈眈對待耶穌,必去之而後快;難容耶穌復活的消息傳出去。

  但使徒保羅在被稱為《復活篇》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說: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3〜8節)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美國馬鞍峰教會牧師兼作家華理克(Rick Warren)說:「耶穌的門徒是十二個漁夫、農夫、稅吏等,到底甚麼因素使他們的信徒倍增,直到現今約佔全球人口三分之一?答案是耶穌復活(Resurrection)。」誠然,若你我是當時的門徒,耶穌受審和受刑時,在風聲鶴唳的氛圍下,大家已準備鳥獸散,後來若不是親眼見、親手摸著復活的耶穌,哪來勇氣傳耶穌啊?所以,耶穌信徒聚會的教會,雖然歷來受過許多逼迫或殺害,也正是無畏地持守耶穌復活的明證。

  藉著朋友拉撒路的死, 耶穌對他傷心的姊姊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十一章25〜27節)大哉問:「你信這一切嗎?」這個終極問題如今輪到你我來回答。

  又時值清明掃墓,杜牧傳誦的名詩:「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讓人觸景生情,飲酒或可暫時澆愁,但能決解死生問題嗎?當然不行,弄不好還酒駕被罰。思想耶穌為世人的罪(sin)和不義釘死十字架,三天後復活了,留下裹屍布和空墳墓,像是蝴蝶留下空的繭殼,翩然飛去!祂所立的新約和應許也都生效了,願我國人同胞能夠學習馬大的認識、見識、膽識,告別死神,翩然跟隨耶穌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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