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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YOUNG觀點】 Love, never fails!

文/ 孫以琳

  對許多人來說,除了過年之外,二月最重要的節日就是情人節了吧。但是在忙著準備禮物、大餐與驚喜的同時,我們又用了多少心力來經營關係呢?就算是如膠似漆的戀人,也總會遇到爭執、誤會與磨合,更不要提朝夕相處的父母跟手足。當關係深刻到某個程度,有時候會看似停滯不前,令我們覺得好像愛不下去。如果衝突始終無法解決,可能就會選擇離開這段關係,並歸咎於「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建立並維持親密關係有這麼困難嗎?除了離開,我們還有沒有其他選擇?

選擇帶來愛與尊重

  「只有當兩個人選擇彼此,並且為各自的選擇負全部的責任時,才有可能建立起健康而長久的關係。」《一路愛到底》一書如此寫道。最近幾年,在跟一些重要朋友的磨合與溝通當中,我漸漸體會:關係真的是兩個人的事,不是我一個人能夠操控;我只能選擇自己的反應,試圖掌控對方終究會失敗。當我們想要操控對方、要求他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模樣,對方的反應通常不是抗拒就是逃避,連帶使得雙方的焦慮急速上升,關係逐漸步向崩毀。而如果你自認是被掌控的對象,也別再說「都是因為他」、「我沒辦法」、「我只好……」,因為事實是:你永遠都有選擇權。

  有人說,父母不能選擇。確實沒錯,但你可以選擇你對待父母的態度。你也可以選擇你對待伴侶、朋友、同事與老闆的態度,無論對方說什麼或做什麼,你有能力也有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結婚時,我們說的誓言是「我願意」,而非「我試試看」或者「你願意」。你可以主動選擇去愛、主動營造出尊重與自由的氛圍,拒絕不當的對待,跟不尊重你的人保持距離。當你成為帶來愛與尊重的人,能夠在你身旁的人,自然也會是願意以愛與尊重對待你的人。

神的愛,我們自我價值的來源

  「一個人無法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裡,便會希求從他人的回應中獲得自己的價值之所在。」這是《其實我們都受傷了》一書帶給我很大的提醒。關係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問題來自於我們的自我形象——我們如何看待自己。當我們不認識自己的價值所在,反而把這個責任丟給他人,期望別人愛我們、肯定我們、滿足我們的需要,為此甚至試圖掌控他人,終究會失望。沒有人能夠完全滿足另一個人的需要,而且正因為是人,所以會遇到愛不下去的時候。

  如果我們按照自己的成就、行為與外表來決定自己的價值,或許在功成名就時能夠「自我感覺良好」,但心中總是隱隱會流竄著不安:假如我哪天失敗了、假如他們知道我真實的樣子,就不會愛我了吧?更不用說在功成名就之前,多少人都掙扎著渴望被愛、被接納而不可得。只有天父在我們做任何事之前就先愛了我們,愛到甚至賜下愛子耶穌代替我們的罪,好讓我們能與祂恢復關係。也唯有這份永不改變的愛,才是我們自我價值最穩固的來源——我是無價之寶;因為神正是這麼看待我!

完全的愛,完全取代恐懼

  在一段關係當中,你感覺到的是「愛」還是「恐懼」?這是健康關係的試金石。使徒約翰深深體會愛的真諦,因此寫下了:「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壹書四章18節)你能想像跟家人或男女朋友「放心地吵架」是什麼樣子嗎?就算意見不合,卻依然不害怕對方攻擊、威脅或者離開自己,正是因為兩個人都做出決定:無論如何,都選擇繼續愛下去。如果你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夠做到,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一章七節提到,神賜給我們的心,充滿了力量、愛以及自制。我們自己的力量是不夠的,但我們總是能夠來到神面前,領受從天而來的愛。而這份愛的力量,永遠不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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