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明白人】 律法與恩典
由於使徒保羅在給眾教會的書信中一再地強調因信稱義的道理,並常以律法對照恩典,勸勉信徒抵擋以律法稱義的假教導,免得「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五章4節)。很多人便不明就裏地以為律法的反面是恩典,而且恩典與律法無法並存。殊不知保羅所指斥的,乃是那空有儀文而無實意的律法教條,以及那些輕看主耶穌的救贖恩典,卻企圖倚靠律法得救的人。因為「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馬書八章3節),罪人就無法靠守律法得救,所以時候到了,「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八章3〜4節)這就是恩典。
被聖靈引導不在律法下
並且「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卅一章33節,希伯來書八章10節、十章16節)所以「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馬書七章6節)可見得問題不在律法,而在於罪。因此,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實無須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大聲疾呼,倒要問問自己是不是確實得著了主耶穌的救贖之恩,在聖靈裏重生,成為新造的人,因為「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五章18節)
那麼,如果律法的反面不是恩典,恩典的反面也非律法,那該怎麼說呢?美國基督徒教育機構Chalcedon Foundation的主席Mark R. Rushdoony在《Faith And Obedience》一書的序言中,將此點解釋得十分清楚:「律法(law)的反面當然是『無律法、無順序』(lawlessness)」,即「混亂、無法無天」;「就如同恩典(grace)的反面是『無恩典』(no grace)」,也就是所謂的「邪惡、墮落、與永刑」。換言之,神的律法就是祂恩典的作為,這就是為甚麼神在創造天地之初,便藉著祂神聖的律法,將原本混亂、無秩序、無生氣的宇宙,轉變成井然有序、生趣盎然、至善至美的榮耀聖所。
神——律法與恩典的源頭
正因為神是律法與恩典的源頭,因此,詩篇卅三篇十二節宣告:「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一個不遵行神律法的國家,它的民就免不了受苦。Mark R. Rushoony 特別舉了幾個舊約的例子說明:「亞伯拉罕因為深知外邦人的文化,就懼怕他可能因撒拉的緣故被殺;雅各受到拉班的欺壓,卻因身為一個寄居者,無法循司法途徑為自己伸冤;約瑟雖因被主母誣陷而下獄,卻十分清楚,一個奴隸對公義的呼喊根本無濟於事;所以,日後希伯來人也就只能眼睜睜地見所出生的男孩被法老下令屠殺。」由此可見,沒有神的聖潔律法,就沒有恩典可言。所以,當以色列人從埃及地被領出來後,神便將祂至聖、至高、全然公義的律法頒佈給他們,作為對以色列人的恩典。
再者,恩典本身即意味著律法,所以保羅說:「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馬書六章15節 ,參考六章1〜2節)一個在聖靈裏重生,並被聖靈引導的基督徒,絕不會是一個為所欲為,干犯聖經律法的人。因為,律法正是基督徒在恩典中活著的指導原則。
回文章總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