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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來過招】 你們基督徒所信的神,是有求必應的神嗎?

文/ 姜寶陞

       針對此一問題,可說是大哉問!面對大問題,有時可以用簡約的話來回答:基督徒所信靠的神,不是有求必應的神,乃是恩典夠用的神!

       向神禱告是神賜給基督徒的權利,但禱告不只是祈求而已,還包括讚美,感謝神!另外還有向神認罪悔改的禱告,也有為國家、教會、親友……代禱的要求;正如保羅當年勸勉年輕的提摩太:「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摩太前書二章1-2節)可見,基督徒在禱告的範疇上是極其廣闊的,不只是為一己之需而已。

       以下要同讀者深論幾方面有關禱告的問題:

一、基督徒所信靠的神,是聖經啟示的神:

       既是出於聖經的啟示,當然有關神的屬性與特質,就不能憑自己的想像或演繹來下定義;故此,聖經上所提到的神,絕對不像神話中的「阿拉丁神燈」,要什麼有什麼!因為聖經所論及的神,是擁有主權的神。耶穌被釘十字架受難、復活後;祂曾如此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廿八章18節)這就是「宇宙王權」!祂對基督徒的禱告,當然會傾聽,會關注,但不一定會立即答應;因為祂擁有主權和祂所定的時間表。

       猶記得多年前教會界流行談論有關雅比斯的禱告議題;所論有不同的看法。雅比斯曾這樣向神禱告:「……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神就應允他所求的。」(歷代志上四章10節)這禱告,只能當作雅比斯個人的案例,不宜當作通例。因為神允許祂的兒女遭遇某些困局,一定有祂的美意和計劃。正如俗語所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二、禱告生活中,秉持一顆順服的心,極其重要:

       在這方面,主耶穌基督曾立下美好的榜樣。祂在面對十字架的苦刑前夕,曾這樣向天父禱告:「……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按:指十字架苦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十四章36節)我們的主生前所立下的禱告榜樣,是值得普天下所有基督徒學習的!在奔跑天路的旅程中,學習順服神的引導,比什麼都重要;因為我們對許多事情,並沒有足夠的智慧去作判斷;也無法對未來的生涯作萬全的規劃;所以特別需要禱告,以順服的心,求主引導。

三、禱告的範疇,應該擴大寬廣:

       本文前面曾提及:禱告範疇,不只是祈求而已,還包括讚美、感恩、代求等。新約聖經提到:「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歌羅西書三章17節)讚美與感謝就是基督徒生活中的「雙連璧」,應該格外珍惜與運用。

       在寒冷的冬晨,推窗瞧見金色的陽光乍現,我們可以學習讚美神的奇妙創造!在平淡的生活中,學會在細微的事上感恩;如此,不但得神的喜悅,也會使自己常有滿足感和愉悅之心。

       我們當永誌不忘的是,禱告應以神為中心,以祂的旨意為依歸!因為祂永不誤事!祂是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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