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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真理的追尋者】 閒話印章

文/ 姜寶陞

  提起印章,國人一定不會陌生,因為生活中經常會以它做為徵信之用。

  在商周時代已有使用印章的習慣;到秦王朝統一六國後,規定天子使用的印信謂之「璽」,餘者稱為印。

  隨著歲月流逝,製印的印材也就多樣化了;最早是用銅和玉石,後來範圍擴大;舉凡瑪瑙、珊瑚、石、木、竹、瓦、陶皆可製印。再加上文人的喜好及蒐藏,書畫家亦將刻有姓名稱號的私章,還有所謂的「閒章」蓋在書畫上;也就成了一種藝術形式。

  印章歷史在華人世界源遠流長,但聖經上亦曾多處提到它。舊約中的約伯記卅八章十四節記載:「因這光地面改變如泥上印印」,這「印印」是指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將泥筒滾動在刻有文字或圖像字模上的過程。另外以斯帖記三章十二至十五節中亦記錄當時的波斯帝國亞哈隨魯王,聽信寵臣亞甲族哈曼的獻策,針對猶太人設下的毒計,隨手脫下手上的戒印,蓋在公文上,通令全國擇日執行皇令。

  更重要的,聖經也特別指出:凡是歸信基督,成為天國子民的基督徒們,身上都帶有「聖靈的印記」(以弗所書一章13節)。世上的契約、印信往往因種種因素會失效;但是蓋在你我身上的印信,是永遠有效的,因為神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我們真是要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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