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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彩見證】 你有偶像嗎?

文/ 屠惠萍 口述

       你有偶像嗎?如果從前你問我這個問題,我一定會說:「No!」雖然,我非常喜歡吃美食,但從來不認為這喜好是我的偶像,或者會成為我的偶像。我認為的偶像,是把它看得比神還重要。而我,並沒有啊!

       今年,靈修小組課程學習《諸神的面具》。有一天,我在讀這本書時,心被深深觸動,且聽到有個聲音問我:「惠萍,妳有偶像嗎?」我的眼淚忽然止不住地流下來,腦海中浮現出不久前發生的事,讓我感到無比的扎心!

負氣離家

  那是一次週五晚上在我家舉行查經小組。當天,我因為加班,七點多才回到家。到家之後,又因為某些原因,跟先生立新生氣。當時考慮到小組的弟兄姐妹馬上就要來了,不想讓別人看到我那張強裝出來的笑臉,所以拿上車鑰匙就離開了家。

       其實,那天我沒走遠,就是開車到家附近的學校停車場。因為本來就累,又沒吃晚飯,還生著氣,所以沒想告訴立新我去哪兒了。他非常擔心,不停地打電話給我,還向教會的朋友搬救兵,可我就是不願意接聽。那晚直到大家都離開了,我才回家。

用愛預備飯食

       至於為什麼事和立新生這麼大的氣?其實,只不過是為了餐桌上的菜不合我胃口!而之前也為此生過好多次氣了。我喜歡吃美食,因為喜歡吃,有時間就喜歡做。每次也總是想方設法地盡心做出各樣在我看來的美食。每次看到大家吃得開心,就感到非常欣慰,覺得再辛苦也值得;這就是我表達愛的一種方式。而立新做飯:蕃茄炒蛋、韭菜炒蛋、蒸蛋、西紅柿蛋花湯……,頂多再炒個青菜,要是做一個豆干炒肉絲,那肉絲切得都有小指頭那麼粗!

  也許你會說,弟兄本來就不太會做菜,能做就不錯了,不能要求太高。事實是,剛結婚時,立新做菜的技術非常不錯,在職工宿舍裡沒有廚房的條件下,還可以用一個小電爐燒出美味的三菜一湯。現在,卻完全不用心,只當作是完成一項任務罷了。

積怨多終於爆發

  我常想:為什麼不用心呢?因為他不愛我們了,不愛我也就算了,怎麼連孩子也不愛了呢?他也能看到孩子們不喜歡他做的菜啊?再往上升,就變成他假冒為善!平時對教會的人可以那麼好、那麼用心,為什麼對家人就這麼敷衍?!標準越拉越高,他離我的理想就越來越遠,我心裡的怨氣也就越積越多。那天,加班回到家,又累又餓,就想美美地吃上一頓可口的飯菜。哪想到,大部分都是令人沒有食慾的剩菜,一整天勞累的怨氣,終於找到了出口。

  聖經說:「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彼得前書五章8-9節)罪就像蹲伏在門口的盜賊,而盜賊來是要做偷竊、毀壞和殺害的事。這時,當我主動打開心裡那扇門讓盜賊進來,就把那莫須有的結論,立時甩到了先生的面前。

虧損了神的形像

  提到罪,又讓我想起《磐石之上》那本書,有一章說到「神形像的虧損」。當時長老問我們:「作者為什麼不用『罪』,而要用這樣的一個題目?」我們討論的結果,就是那些在我們看來所謂的小罪,最終仍會虧損了神榮耀的形像。就像我以為,只因沒吃上一頓可口的飯菜和先生生氣,並沒有妨害到別人。其實,這件小事不僅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破壞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首先,它影響到我們夫妻及家庭關係的和睦;其次,那天的狀況更直接影響到立新和我在小組的服事態度;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在人面前為神作美好的見證,從而讓神榮耀的形像受到虧損。那晚,是我忘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忘了小組查經的事奉職責,忘了與神同工的使命。這,難道不是把滿足口腹之慾,放在比神更重要的位置上嗎?口腹之慾不是我的偶像嗎?一番深思之後,我不得不恐懼戰兢!

口腹之慾是我的偶像

  神說:憂傷痛悔的心祂必不輕看,所以祂給了我悔改的機會。從那以後,我知道:「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之後再也沒有為同樣的事和先生生氣。當立新偶而做上一頓我們都很喜歡的飯菜時,我會感激他在忙碌之餘還為我們做飯,也會讚美他做的菜好吃。

  主的愛何等長闊高深!祂知道我們的掙扎和軟弱,等待我們的回轉。相信,當我生氣的時候,神一定多次提醒過我,只因我內心昏暗無知,沒有聽見祂的聲音。直到《諸神的面具》這本書敲醒了我,讓我真實地看清:口腹之慾就是我的偶像,也藉此讓我體會到:當我們軟弱、掙扎的時候,能靠主得勝,才是神所喜悅的,才能夠更經歷到神恩典的同在!

 

(採訪整理/簡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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