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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故事】  美式校長 亦師亦友

文/ 金不換

       第一次讀到聖經一條條的十誡,我十分困惑與忐忑:如果這是真的,我差不多都犯了,怎麼辦?

       一九八八年卅八歲的我,已大學外文系畢業在教英文,還是認為外國的傳教士是來台灣騙人去教會、信洋教,但為了練習英文口語,還是受邀去了英文查經班。一對美國中老年夫妻按其進度,列印一小張上課大綱,聖經用比較淺顯的The Living Bible,正好在研讀出埃及記的十誡。

以同理心來講課

       學生不多,教師大概看我第一次來,英文程度可能也不是很好,不太問我問題,多半是微笑態度和友善口氣,也刻意把英文講得慢一點、簡單一點。例如解釋Ten Commandments: Ten things you should do, or you should not do.這對夫妻後來我才知道是「馬禮遜美國學校」的溫福德校長夫婦(Fred and Julia Wentz)。 他們這種同理心的講課,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也是我後來學然後知困的美式教育之一。

不在預備中的工作

       我在這小教會持續查經、聚會、認識真理、受洗,也參與服事,特別是口譯,包括校長夫婦的講道。那兩三年正是我補習班工作的低谷,收入很少,心情也不好, 倒是有很多時間查考聖經,例如羅馬書讀了三遍,也許是上帝要我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在札記本中寫下十個自己覺得可以的工作,禱告請上帝帶領 。兩週後上帝給我的是第十一個:申請進入「馬禮遜美國學校」成為中文教師 ,溫校長也就成為我的頂頭上司。

多方面的學習典範

       我在馬禮遜十七年,其中與溫校長共事十年,我一直把他當師父或拉比(Master/ Rabbi)看待。他待我如何?試以若干互動回憶,但我已退休十三年,還能記得的就不一般了 。 有一天他在校門口監看放學,看我騎摩托車,當時台灣尚未強制戴安全帽,對我說:「萬一車禍,他們可以給你一隻新的手或新的腳,但是沒辦法給你一個新的腦袋。」

       有一回我坐在圖書館角落看書,忘神了,未進教室上課,學生們通報校長遍尋不著,後來被他找到 。事後他的責備是:「現在你知道你在這個學校有多重要了吧?」

       在美國學校,若學生在課堂有重大違規,可送到校長室處置。有次我送了兩個,剛好其父母均屬協同會的宣教士;課後我去說明,餘怒未消,他聽我講完,說:「 父母是被呼召來的,孩子沒有!」我聽了哈哈一笑,得以釋懷。校長的為人處世、行政能力、幽默風趣、愛上帝、愛學校和教會,成為我後半生的學習典範。

       一九五六年年輕的Fred在台灣服空軍役,一九六三年進入馬禮遜學校系統擔任校長,未婚妻Julia隻身從美國前來與他成婚。兩人的恩愛尊重、搭配服事,眾人有目共睹。他們育有二子,收養一華人孫女。一九九八年退休返美賓州,行李很多是台灣古董家具,他這些年在台灣走三義木雕街像是走「灶咖」。

浪子回頭金不換

       有友人形容校長與我的關係是「情同父子」,我不置可否,點滴在心頭。我倒更祈願每個人,當然包括我的親友,與天父上帝建立「情同父子」的關係,就像路加福音十五章耶穌比喻浪子回頭金不換:孩子離家放浪去了,父愛如山,日盼夜盼他回家。上帝準備好了,就差我們這邊明白自己的處境,毅然決然回家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做你的兒子,把我當雇工就好了。」父親不僅饒恕,還為回頭的浪子開party,大肆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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