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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新約】 上帝立約 耶穌履約

文/ 魯賓遜

       聖誕節有多重意義或解讀,但有警語說:「聖誕不止是假日,更是各人心靈的重生日。/ Christmas is not just a holiday, but a re-born day of the spiritual frame.」又說,「如果沒有後來的復活節,聖誕節便沒有意義。」因為耶穌本為受苦受難而生而死,死後三天復活是為人類開闢一條死後的活路。
與我有什麼關係
       在我信耶穌之前的輕狂歲月,聖誕節是狂歡舞會;或聖誕大餐、或寄卡片MERRY CHRISTMAS、或佈置聖誕樹、或預備禮物。人人喜歡聖誕禮物,但卻不太歡迎最大的奇妙禮物——來到人間的上帝耶穌。如果尚未接受,請想想送禮者是誰、為什麼送我這麽大的禮、這禮物跟我有什麼關係? 
上帝與人立約
       其實上帝與祂所造、所愛的人類幾度立約。在創世記與亞當夏娃立約「女人的後裔/seed」將來會救贖。與挪亞立彩虹之約、地上活物不再被洪水毀滅。
       最驚心動魄的是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之約/covenant的儀式、過程、果效。當那從天而降的烈火,由切半的肉塊中經過,立約完成,而亞伯拉罕卻在打嗑睡!說白了,上帝與自己立約,約定受益人是亞伯拉罕及其後裔!
       這種損己利人的「神人之約」,顯然是上帝愛世人過了度! 
聖誕立新約
       摩西十誡是謂舊約,也經歷了靠律法人類無法自贖自救。之後上帝預備新約,讓耶穌來到人間傳講天國的福音。在最後的晚餐立下驚天地、泣鬼神的誓言:「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廿六章26、27節)這就是聖誕新約。
       耶穌在十字架嚥氣前說「成了!/ It is finished!」,不會有第二個這麼說的,因為只有祂是上帝之子的身分和贖價才能完成上帝與人的新約,讓世人有機會天人合一。
千萬別錯過
       聖誕節既是上帝與人有約,當然包括你我,受益人也包括你我。我們常聽到叫賣:「走過、路過、不要錯過!」聖誕之約是重中之重——活過就不要錯過!又有點像中風初發急救三小時,錯過了……三百個、三千個小時復健,恐怕也救不回。
       進入這個聖約的人無需條件,但所得聖誕之愛豐盛無價、無與倫比!祈願大家千萬別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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