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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明白人】 妳是誰的女兒?

文/ 周氏

  世界上有兩個女人對全人類有著無可取代的影響力。是的,兩個;就只有兩個。一個為人類帶來前所未有的咒詛;另一個因著信,樹立了一個敬虔的榜樣,使人類蒙福。兩者同時出現在聖經的舊約與新約;前者名叫夏娃,後者名叫撒拉。

  夏娃這個名字可謂家喻戶曉,無奈卻非她原來的名字。這個新名字雖然有名,卻沒有原來的好,反倒帶著罪與死的印記。既然如此,那麼她的原名是甚麼呢?她原名為「女人」。不錯,夏娃的原名正是「女人」。

夏娃,犯罪墮落的女人

  說起女人,就不得不從男人講起。因為,沒有男人,也就沒有女人。創世記第二章十八節說明了女人被造的原因:「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廿一到廿三節則詳細記載了神造女人的過程和「女人」的來源:「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八至十二節中特別強調:「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並且,「……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章24節)即成為完全(完整),享受神所給予的榮耀合一。

  無奈女人不滿於神的創造順序,心高氣傲之餘,甘心落入撒旦的試探,從此為人類帶來肉體與靈魂的死亡。犯罪墮落的女人,失去了神所賜與男人在榮耀中合為一體的祝福,不分彼此的愛自此成為被轄管與奴僕般的戀慕,生養眾多的喜樂轉為苦楚,並且她的名字也不再稱為「女人」。夏娃,「眾生之母」,是亞當給她的新名字。這個外表光鮮亮麗的新名字,彷彿將女人的身分地位提高了;殊不知,它卻是一個與神隔絕的宣告與咒詛的印記,因為凡從夏娃生的都被圈在死亡之中。

撒拉,有神應許與祝福的女人

  反觀撒拉,雖然也被改了名字,但情況卻與夏娃大不相同。首先,她的新名字不是人給的,而是神所賜的。再者,這個新名字絲毫不帶罪的咒詛,而是帶著神的應許與祝福:「……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創世記十七章16節)所以,神在以賽亞書五十一章二節警戒祂的選民時說道:「要追想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生養你們的撒拉……」,因為,從此以後凡效法撒拉敬虔的榜樣,並存心順服倚靠神的,就不再是「眾生之母」的後裔,而是撒拉的女兒(彼得前書三章6節)。

  究竟是甚麼造成夏娃與撒拉之間這莫大的差距呢?是環境嗎?且讓我們先分析一下撒拉所處的環境。撒拉隨著亞伯拉罕到一個陌生之地,四圍盡是不認識耶和華的外邦人。寄居者處境之艱難自是不在話下,更何況一個容貌俊美的女人?因此,撒拉自己不僅成為眾人覬覦的對象,連她的丈夫亞伯拉罕之性命也岌岌可危。雖然為了亞伯拉罕,撒拉曾兩度被外邦的王取去為妻(創世記十二章10~20節;二十章),她卻仍舊處處以亞伯拉罕的好處著想(十六章1~5節;廿一章10~12節),專心仰望神的應許,為所信的持守到底。所以神給了她非常正面的評論:「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希伯來書十一章11節);又「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得前書三章6節)

  比起夏娃在美好的樂園中違背神的旨意,撒拉的例子證明了人的問題不在於環境,乃在於信心。親愛的女性朋友們,妳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嗎?妳信神在提摩太前書二章八到十五節對女人所做的這個結論性的指示嗎?妳若信,就可以做撒拉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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