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故事】被神改變的人——劉民康的生命見證
罪人的特徵就是不負責,也負不了責,所以常選擇逃避自己惹出來的禍。
若沒有經歷悔改,罪人的一生就如聖經所說的:充滿嫉妒、紛爭、荒宴、醉酒、姦淫、污穢等事(加拉太書五章19-21節)。但人都要面子,要承認自己的罪、或揭開從前的隱私,談何容易。唯有在基督裡經歷赦免,且成為新造的人,才能面對自己過去的軟弱與失敗。
劉民康曾走過失敗的歷程,如今能勇敢在眾人面前分享,是神的改變;而且他的見證已讓許多男人悔改,並恢復與妻子的關係。他的見證已傳到馬來西亞、法國、義大利、澳洲和其他各地了。
過去的惡行惡狀
民康從小就是個我行我素的人,國中時學會抽菸,常讓身邊的人被迫跟他一起吸二手菸。年輕時也養成酗酒的習慣,成年後常上酒家,喝得爛醉如泥。他曾經因為一句不中聽的話,就在妻子面前掀翻餐桌。如此惡行惡狀,若沒有經歷神,最後的結局便是進入永遠的滅亡,甚至連自己為何會走上這條路都搞不清楚。
第三者同行的婚姻
對婚姻不忠的民康,不斷有第三者同行。因此,第一段婚姻,維持了三年多;第二段婚姻也因著外遇離家五年,幾乎破裂了。外表看來,他很瀟灑,在外逍遙,卻留給妻子、孩子無數的傷害。
第三者或許能暫時滿足他的需求,但時間一久,也落得分道揚鑣。在他離家的五年中,每次跟妻子講電話時,總是談離婚的事,他從未關心過孩子的需要。
妻子玉清,雖然是基督徒,但卻是不明白真理的基督徒。從小因著環境因素,養成任性、固執的個性。婚前,她不想聽長輩的勸言,以致後來被前夫背叛,如今又被民康逼著離婚。她很恨自己,為何所嫁都是不負責任的人。當她獨自撫養孩子時,過程非常辛苦,幸好有位教會姐妹常來陪伴她,讓她找回了信仰,也不再那麼埋怨、愁苦。
回家吧!
這段期間,民康跟第三者的關係常有衝突,同時也想到自己是個缺席的父親,內疚感與日俱增。有一天,他得到一本「基甸會」送的聖經,聖經裡夾了一張「回家吧」的宣傳單。他雖看不懂聖經,但想藉抄聖經來平靜自己的心。他抄了六十天後,內心突然有個聲音對他說:「回家吧!」
記得那天是除夕,他鼓起勇氣回家。找到玉清住的地方,他按了電鈴,孩子先下樓來,認出他是「爸爸」,而民康見到玉清時,也趕緊跟她道歉。玉清沒說什麼,當天留他在家裡住。
本性難移
民康親手毀了這個家,如今要重建,談何容易。但目標若正確,即便路途遙遠,仍會抵達。婚姻重建的過程,民康因而有機會進入教會,也參加受洗班,在二○一二年七月一日受洗歸主。受洗那天,他也戒掉了幾十年的菸癮。
受洗後,他喝酒應酬的習性仍沒有改變。他曾被開兩張酒駕罰單,被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有一次,玉清發現他手放在汽車倒退檔,腳踩著剎車板,汽車還沒熄火,他已醉倒在停車場內了。對此,民康自己也嚇到了。這件事反應出他只是名義上的基督徒,生命還沒有被神管理。
讓神在家中作主
有一次,他報名「台灣推喇奴爸爸學校」,但到上課時,他卻藉故到恆春出差。有位弟兄鍥而不捨地鼓勵他,說:「下週還是可以來,但要補一份作業『愛妻子的二十個理由』。」民康寫這份作業時,還沒有什麼感動,但到最後一堂課,他將信唸出來給玉清聽時,神感動他,讓他發現過去只是形式上跟玉清道歉,並沒有從心底向她認錯。他邊唸邊落淚,並向玉清道歉,也得到她的寬恕。
家庭重建不是一條立竿見影的路,尤其他們是「重組家庭」,但讓神在家中作主,就能得到改變。現在他們生活得非常融洽,五個孩子彼此之間的關係也比有血緣的兄弟姐妹還親。
以自身經歷幫助人
民康常有機會與「爸爸學校」一起受邀到教會或各地去分享,主題是:「敬重男人的角色」。當他描述過去不負責任、逃家五年的經歷時,很能引起共鳴。人若敢公開自己犯罪的事實,並求神赦免,從前的罪就會成為過去;反之,若一再地隱匿罪情,罪也會一直跟著他,成為一種控告。
玉清是愛面子的人,不願向人述說她的過去,但經歷神的醫治後,也敢於承認自己的錯。如今,她常以自己的經歷,去幫助一些和她一樣在婚姻上迷途的人,並陪伴她們走回正路。
民康夫妻的故事曾在自己的教會,藉戲劇與見證分享出來,讓現場的觀眾都為之感動流淚。他們的五個孩子也都坐在台下聽自己父母的講述,這是最真實的悔改見證。
在基督裡被改變
人都會犯罪,罪不會因為女人長得漂亮、男人口袋裡有錢而消失,因為每個人都是亞當的後裔,都有犯罪的傾向;重點是,我們這一生是否有機會遇見耶穌,被祂改變。
民康形容從前他的外表,長得像流氓一樣,很多小孩看到他都會害怕;但現在,不論他的同伴或員工都可以為他作見證——真的改變了。人只要願意來到神面前,且謙卑向祂求助,他必會被神改變,變成像民康一樣,是一個有溫度、懂得體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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