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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來過招】 為什麼聖經強調因信才能得救贖?

文/ 姜寶陞

       在基督教信仰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神學名詞:「因信稱義」!意思就是因信靠耶穌基督而被宣判為義人。易言之,稱義不是因為人的善行,而是由於信心!然而這種信心,也不是由於自信心,而是上帝的靈(聖靈)感動人歸信的結果。這完全是出於祂的莫大恩典!

       以上所論及因信稱義的道理,可說是整個基督教信仰中的精華!其根本原因有下列幾點:

一、聖經指出,全人類都在罪的網羅之下,無以自拔:

       講到罪,許多人不愛聽,也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罪;該種心理的確可以理解。但是要知道,聖經講的罪,意思是指「射不中的」;亦即射箭未達鵠的(目標)!誰的目標?當然是指創造宇宙萬有主宰上帝的目標。這種目標,不但指向人類的行為,也指向人心深處的意念、動機等。在此一標準下,任何人都是站不住腳的。正如古代北非的希坡主教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 354-430)所言:罪在他身上「稱孤道寡」(稱王、統治)。換句話說:罪的影響力早已進入人類的DNA裡了,是人性的真實寫照。依聖經啟示,人是無法自我完成救贖的,唯賴基督才行。

二、為什麼強調人得救贖,唯賴信靠耶穌基督?

       有的朋友論及此點,常覺得基督教太獨斷,太霸道;豈不知條條道路通羅馬嗎?但是,基督徒的信仰是根據聖經的啟示和耶穌所說的話。聖經有太多的地方強調此一道理。諸如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按:父是指天父上帝)。」(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以弗所書二章5節)

       以上所引用的聖經經文,只是幾段常被使用的經文,其實,有關此項唯獨基督才是人得救贖的經文,尚有許多。

三、聖經強調單憑信而得救贖,不是靠行為,豈不是太過簡單?

       的確,這「因信稱義」的教義,常使人覺得太輕鬆,太廉價!許多人總認為要付上某些代價而獲得結果,才值得,才有價值。從某個角度來看,也無可厚非!因為不勞而獲總讓人有取巧之嫌。但是,聖經上所論及的因信而蒙救贖之事,是特別強調這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不是人的功勞。可是我們要明白一件事,救恩雖是出於恩典,但絕不是廉價品;因為有一位為此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就是我們所摯愛的耶穌基督!祂為世人贖罪,甘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藉著祂所流的血,可以贖我們一切罪惡,使願意真心悔改,凡信靠祂的人,都可以罪得赦免,得著新的生命。

       基督徒既蒙受了上帝莫大的恩典,因基督的救贖而有了新的生命,擁有了新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就當在奔跑天路(信仰之旅)的過程中,不斷追求靈性的成長,也要學習為信仰付上代價,甘心為基督受苦,並且為祂有所捨棄!這對生命成長都是有益的;因為「玉不琢,不成器」、「梅花香自苦寒來」。主耶穌基督也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九章23節)耶穌基督這樣有力的號召,是所有基督徒都應該銘記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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