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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人住雞籠

文/ 娃柔

       加拿大兩名男女——艾瑞克及盼,接受在渥太華舉辦藝術活動的某單位之邀請,各自為兩千五百加元,在一家博物館地下室的小雞籠裡生活了一週,每天只吃淡而無味的蔬果泥及水。

       他們不可以接受任何外面的食物,不准洗澡、刷牙、換衣,只可到與籠子僅以薄簾相隔的化學廁所如廁,全程有警衛監視。

       艾瑞克及盼都是保護動物協會的熱心分子。當有人提議拍攝家禽惡劣的生活環境,以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雞肉、蛋時應多付一些錢,好讓農夫提升動物福利時,他們自願入籠,並同意公開七天的籠中生活,讓攝影機全程拍攝。他們若中途放棄,便與獎金無緣。此舉吸引了加拿大媒體的報導,更有遠從英國及各地的記者前來採訪。

       在籠中一百六十八小時賺兩千五百元加幣,等於在麥當勞打工,翻轉三百六十五小時漢堡才賺得到同樣收入。若是麥可‧喬登,只要在籃球場上站個十二秒,就有相同的進帳。

       讀到報上的這則報導,想起多年前在北加州的華人教會,聽到一位年長的女傳道做見證,說她在文革時因信仰受迫害,被關進一個小籠子,她只能坐著,將雙腿放直,頭頂著小籠子上端。後來被放出時,身上骨骼變形,聽她的見證及聽她用變形的雙手彈聖詩時,讓人想要流淚。

       我欽佩那些為傳揚福音、為主受苦,甚至殉道的聖徒勇士,他們要得著的是天上的獎賞及公義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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