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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來過招】 耶穌是神嗎?

文/ 姜寶陞

       耶穌到底是誰?祂是不是神?這個問題真是大哉問!

       對一般人來說,通常的答案不外是說:耶穌是一位宗教家、一位偉大的教師、一位古猶太人的經師!但對基督徒來說,耶穌就是神!這是毫無問題的。現分析如下幾點:

一、耶穌自己宣稱祂是神

       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宣告!聖經學者把這樣的宣告稱作「偉大的自承」。各位不要以為這樣的宣告很容易,因為在當年的時空背景,宣稱自己是神,是會激起猶太人憤怒的;因為猶太人的摩西五經(即現在聖經舊約的一部分),其中「十誡」裡早有規定:除了我(按:指神本身)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二十章3節)。

       歷世歷代,猶太人,至少大部分猶太人都持有此種信念;但在當時,有一位名叫耶穌的人,在公共領域以神性的身分出現在眾人面前,並且用神性相關的語句,不斷表明自己;難怪古猶太人想用石頭打他(約翰福音八章58節)。

       耶穌在兩千年前,在公共場合說了哪些有關祂神性身分的話呢?以下舉出犖犖大者:

       1.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如果按原文可直譯為:「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易言之,唯獨神,才是生命的根源。

       2.耶穌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示錄廿二章13節)也就是說,只有神才能超越時空。

       3.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30節)其中的「父」是指天父上帝,「我」是耶穌的自稱!也就是說,耶穌把自己等同於上帝;祂就是神!(上帝與神,是聖經翻譯的兩種版本,即神版與上帝版;意思是一樣的。)

       耶穌的這種自承,是世界其他「正信宗教」(不含邪教)的教主,從未說過的。

二、耶穌在世過一個無罪的生活

       聖經指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聖經講的罪,原典是指「射不中的」!意即人類在思想層面和行事作為上,都達不到神聖潔的標準。因為人雖然不一定犯國家法律,但人的心思裡總有幽暗意識。恨過人嗎?嫉妒過嗎?惡意撒過謊嗎?內心藏有邪念嗎?做過錯誤的事嗎?

       但耶穌在世之時,曾在公共場合,對敵對祂的猶太人說過:「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八章46節)可見,猶太人抓不到耶穌任何把柄。

       另外更有力的證明,連當年握有大權,羅馬帝國派駐在耶路撒冷的巡撫彼拉多,也見證耶穌無罪;他公開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十八章38節)

三、耶穌從死裡復活

       基督教(含天主教、東正教)的信徒,大約有廿五億人,每年都會慶祝復活節,紀念耶穌復活的歷史事件。根據聖經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受難後,被放在一個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是一個山洞型的墓穴,洞口用巨石堵住)。到了第三天,耶穌復活了!他的身體,直接穿過纏裹他的細麻布和裹頭巾(並未凌亂),走出了墓洞。耶穌復活的證據,由於篇幅,不在此贅述。

       耶穌死裡復活,並且要活到永永遠遠(參看啟示錄一章17-18節)!當然,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已經起了重大質變,但仍是擁有一個榮耀不朽的實體。聖經指出,凡接待信靠耶穌的人,將來也要復活,得到一個與耶穌復活後相似的身體,在天國活到永遠!在那美地,人不再被疾病、痛苦、死亡所纏累,永遠享受來自神溫暖大愛的環繞。

       因為耶穌是神,祂成了肉身,甘心釘在十字架上為人類贖罪,使凡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這就是好消息,是寶貴的福音!在死亡陰影下生活的人類,是耶穌基督開啟了一扇通往榮耀天國的大道!我們不應忽略這莫大的救贖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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