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 325,577

發行人的話

文/ 簡春安

       耶和華是慈愛的神,祂愛我們;十誡中的第一誡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耶和華也是忌邪的神,換句話說,是很容易嫉妒的神。

       人不免犯錯,行為上難免偏差,但只要我們認錯悔改,神會赦免。但最容易惹怒神,使降下災禍,忿怒難平的事,是祂的子民去敬拜別神。

       把神的善嫉,拿來當人類男女關係的參考,有點為難:因為人都不完美,哪怕愛情堅如磐石,移情別戀或反目成仇的事件隨時都會發生。

       愛上一個人,或喜歡上另一個人,嫉妒或對某人基於印象的好壞其實都是「感性」行為;而如何避免嫉妒的產生卻是「意志」行為。

       處理男女關係的嫉妒問題,端賴當事者的智慧與選擇(其實這是神創造天地後給人類的第一大考驗):園中各樣樹上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因為吃的日子你必定死。吃與不吃本來很簡單,但分別善惡又悅人眼目,為什麼不能吃?

       人與人之間,愛與不愛看起來很簡單,但對配偶而言,不免產生嫉妒,做或不做,端看個人的智慧或意志力了。

回文章總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