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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資料夾】 婚禮誓詞可以打折扣嗎?

文/ 魯賓遜

  有一對年輕男女,期望以基督教儀式完成終身大事。在牧師指導下,他們在教堂排演婚禮的程序。「誓詞」是其中一個重要橋段,就是牧師問:「不論貧窮或富有,健康或生病,不離不棄,照顧對方,終身不渝。你願意嗎?」新郎和新娘先後回答:「我願意。」

  排演完之後,準新郎私下去找牧師,說:「那個誓詞太嚴,可以不可以改為『盡力照顧』就好?」牧師未置可否;這時,準新郎掏出兩百塊美金,塞進牧師口袋裏,就走了。

  第二天的真實婚禮,新郎的誓詞不但沒有打折扣,反而變得嚴苛,說:「絕不反悔,否則願意受上帝懲罰。」在公眾面前,新郎不得不照說,並回答「我願意」。

  婚禮結束,新郎私下又去找到牧師,抱怨說:「牧師啊,你的誓詞不但沒放鬆,怎麼反而更嚴苛了?何況我還給你一些錢呢!」牧師冷冷地回答說:「你太太給的,比你還多!」

  這是個笑話,但婚姻不是兒戲。現代人雖然聽聞離婚、試婚、同居、小三的情況很多,但並不表示那是正確或合宜的男女關係。很多人喜歡在教堂結婚的氣氛,但結婚不是氣氛,盛大的婚禮也不能保證婚姻幸福。美滿的婚姻建立在信守承諾(mutual commitment)。雙方有此認知,一旦結婚,就好像兩張紙黏貼在一起,再分開,不受損傷是不可能的。現代研究指出,離婚會使壽命減少。

  有關婚姻,耶穌引用創世記,說:「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十章6〜9節)如果一個家像是一塊塊磚頭堆砌起來的牆,那麼神之愛就是和泥,使磚頭牢固黏結。透過彼此接納、溝通、感恩、欣賞、相愛,成就榮耀神之名的家,方無愧於「基督是我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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