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明白人】 打臉基督徒 左右開弓?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五章38-39節)
四月底川普第三次遇襲的凶手艾倫Cole Allen是名加州教師,行兇前發表宣言提到:「當別人受到壓迫,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去由他打的,這不是基督徒的行為,而是壓迫者罪行的共犯。」他認為耶穌的教導是懦弱行為,等於是促成暴力的共犯;新聞報導說兇手極為仇視基督信仰。
筆者認為這是他和大多數人對耶穌這個教導極大錯誤認知,若真理解,不會如此莽撞、鑄成大錯。
以弱抗強 保住尊嚴
打臉一詞現代人用得很多,我們得先把打臉的兩造方式弄清楚。一般是甲方(例如父母、夫妻、上級)在衝突中冷不防揮出右手,打在乙方(子女、夫妻、下屬)的左臉頰。這個打法在猶太文化是地位水平相等的雙方對決;他們認為左手不潔,右手代表權力和意志。
如果是耶穌說的出右手打右臉,就必須是用右手背反拍對方右臉,在猶太文化是很清楚的表明甲方藐視乙方,例如小孩、婦人、奴隸等;而轉臉turn the other cheek,也就是左邊轉過去,說:這邊也給你打呀!這時猶太人甲方是不會再出右手的,因為如果出手,他就是自貶身價,會因此退去。
所以,耶穌的教導是說「不要與惡人作對」,而是以弱抗強,保住尊嚴。
死後三天復活的回應
耶穌以上帝之子來人間,被人類「反搧右臉」屢見不鮮,而耶穌的態度與回應總令人驚訝不已。例如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東西?怎麼可以用「I AM/我是」褻瀆上帝之名?在十字架上的苦難中,被戴荊棘冠冕,被嘲諷救世主彌賽亞為什麼不救救自己?而最終耶穌的回應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最終祂以死後三天復活來回應「這邊也給你打」。
不是不能 是不願意
其實在客西馬尼園,馬太福音廿六章有一個耶穌極為硬氣的回答,對出賣他的門徒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耶穌。門徒彼得伸手拔出來刀,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按羅馬兵團的算法,十二營多約八萬多天軍;所以耶穌講的話是大有底氣、又霸氣,要還手,祂不是不能,是不願意。若真叫來十二營,瞬時結束一切抓捕審判,但也毀了上帝救贖人類的計畫。
祈願諸君學習十字架功課之一:「轉臉另一邊」是不一定每次吵架都要贏,每次指責都能化解,最後也都能贏得決定權。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如彼得前書二章所言:「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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