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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光中】 有晚上,有早晨

文/ 陳季讓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世記一章5節)

      「臺灣自殺防治學會」二○二一年調查發現,全台約四分之一的民眾有睡眠困擾;症狀輕度者佔百分之廿五,百分之十五則是重度。衛福部食藥署公佈,台灣每年使用安眠藥超過三億兩千萬顆,排名世界第十位。更可怕的是,百分之三十自殺者用安眠藥為凶器。

       電燈的發明,讓夜晚的地球有張新臉孔,同時也讓人們的生活展開新形態。油燈、燭光為主的一大段文明史,人類的生活依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規律。自從愛迪生將電燈商業化,大量推廣到每個家庭,人們初嘗「夜生活」的美麗。這個情況更在電力普遍化、平價化後,晚上對許多人而言是真正生活的開始;白天只是工作,晚上才是生活。

     「24小時不打烊」的營業模式出現,更是不夜世界的巔峰之作;用來加班工作、為了娛樂、影音媒體上癮,雖說「越夜越美麗」,但人類自此也進入「失眠新世紀」。

       話說「一日之計在於晨」,神創造的次序卻是「先晚上、再早晨」。猶太人因此以日落開始,到次日的黃昏為一天。其實這不好想像,卻不無道理;你若一夜沒睡好,隔日一整天幾乎就都毀了。孩子的成長,許多器官的復原,都在我們進入深沉睡眠中運行的。

       要不要考慮改變夜生活的習慣?至少早一點就寢?說不定能幫你降低對安眠藥的倚賴,用神的次序過更貼近自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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