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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真理的追尋者】有福的請客原則

文/ 顧美芬

       耶穌有一次被人請去吃飯,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路加福音十四章12-13節)

       有次出差到外地,我請了一位久未見面的朋友共進晚餐,她說好久沒有打扮好出外用餐,內心非常期待。

這讓我想到多年前,請過一位剛坐完月子的姐妹,她歡喜赴約。其實我是慷他人之慨,因為有張信用卡,可以享受兩人同行一人免費的招待。沒想到多年後,她還記得這場下午茶,說她當時有多麼感動。

       我又請過一位有三個幼兒的母親,她也是過了多年,孩子都長大後,回請我去同一地點享用下午茶。

幾位媽媽都說,在辛苦帶孩子的當時,有這麼一次受邀,確實令人難忘。雖然她們不是耶穌說的「那貧窮的、殘廢的……」,但都是當下需要有人同理、疼惜;也就是某方面貧窮的人。

       我也違反耶穌所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因為在多年後,我還是得到回請。

       耶穌說這話的重點是我們的動機。我們若只用對價關係來請客,動機就不善。若存愛心請客,不求回報,那麼我們會得到天上的回報,因為耶穌也說,只把一杯涼水給門徒喝,就不能不得賞賜(參馬太福音十章40-42節)。

       在這炎炎夏日,你看到誰需要一杯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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