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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來過招】 聖經充滿矛盾和錯誤,怎麼信得來?

文/ 姜寶陞

       針對基督徒所看重的聖經,有許多人卻認為內容充滿矛盾和錯誤,以至於很難接受,甚至有不少初信的基督徒,對於聖經中的記載,也會產生許多的疑問與困惑。這篇專欄,不是要解答所有難題,乃是基於自己牧會和教學四十餘年的歲月,曾被問及的問題與自己研讀聖經的心得,作一簡約的答覆,以期收到一葉知秋,舉一反三的果效。

一、對於神蹟的質疑:

       聖經中記錄了許多超自然的事件,例如:耶穌在加利利海上行走;在曠野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迦拿婚筵上用水變酒的神蹟等等,這些超自然的事蹟,真讓人匪夷所思,怎能讓人在理性上完全接受?回答這些問題,必須了解聖經中神蹟的意義,神蹟不但是超自然事件的發生,更是一種「記號」!一種救贖的記號,其目的是讓人信耶穌是基督(參考約翰福音二十章30-31節)。聖經中的神蹟是確實存在的,基督徒相信自然律既然是神所創造的,當然祂也能超越自然律的管控。

       在耶穌所行的諸多神蹟中,有的是直接用祂的權能吩咐而成;有的卻是運用自然界既有的材料使它產生質變與量變。最具代表性的神蹟,就如上述耶穌在迦拿婚筵上用水變酒的神蹟(參考約翰福音二章1-11節)。明顯是運用水的材料使它產生質變的結果。記得我年輕時聽過當時中原理工學院謝明山院長講的這件神蹟,很有意思。

       大意是說:水的化學式是H2O,酒的化學式是C2H5OH,耶穌大可運用祂的權能,將空氣中存在的碳和氫,剎那間注入缸中的水,使它產生化學質變。

二、聖經中的記載,有明顯矛盾錯誤之處:

       最常被質疑的是同一位國王,在年齡上卻記載不同。例如古代猶大王亞哈謝登基之時,列王紀下八章廿六節是寫廿二歲,但歷代志下廿二章二節卻寫成四十二歲。這明顯的是一種筆誤(按:手抄本會有筆誤,聖經原稿是無誤的)。但手抄本的筆誤,並不會影響傳統基督教教義的宏旨,西方在學術上甚具權威的聖經學者布魯士(F.F.Bruce)也認為如此。

三、聖經中的記載,有許多違反科學的事情:

       一本古老的聖經,面對日新月異的人類文明,尤其是不斷進步的科學,聖經在許多方面是站不住腳的,尤其是面對進化論的思潮,更是不堪一擊,這是一般人所持有的態度。當然,聖經強調宇宙萬有皆是來自神的創造(參考創世記一章1-25節),特別是人類是按神的形像創造的(參考創世記一章26-27節)。人類既有神的形像,便具有理性,道德意識,宗教意識和治理的能力,只是這些質素卻因始祖亞當、夏娃背叛神而大受汙染,大打折扣。

       進化論卻認為人類是從遠古低等動物逐漸演化成「類人猿」,進而成為「智人」(homo sapiens/按:指現代人)。但是,進化論仍要面對一個終極難題,最初形成生命的單細胞從何而來?

       說實在話,創造論與進化論,並不能單用科學方式來論證,雙方都有不能解決的難題。因此,二者同屬「信仰」的範疇。走筆至此,使我想起了聖經上一段寶貴的話語:「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八章16節)

       寫至此,本文該作個小結了:基督徒的信仰是從神的靈(聖靈)感動而來,這是一種極大的恩典,是祂的揀選,是千金換不來的福澤,只要肯謙卑來到耶穌的面前,祂就能夠拯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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