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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並不病】 最深的責備

文/ 楊可玉

       大白天接到小孩老師打來的電話,大概是媽媽日常中最令人驚恐的事,沒有之一。

在學校頭部受傷

       那天,我從陽台曬完衣服進來,正好看見手機螢幕亮起。老師告知弟弟在學校下課時被同學推倒,頭部右側撞到桌角,流了好多血。當時校護正在緊急處理,老師語氣急迫地問我,能不能馬上接他去看醫生?

       車開到校門口,師生二人早已在那兒等著。老師很緊張,說要趕快去縫;小孩很淡定,覺得回家休息就好。看看時間已近中午,我傾向先吃午餐順便觀察,後來回家見傷口較深,持續出血,才帶去附近診所縫了兩針。

       短短幾小時內,老師打來兩通電話關心,還讓肇事同學跟我們道歉。同學的媽媽也很有誠意,又說要付醫藥費,又問可否來探望,想要當面表達歉意。但是弟弟覺得對方並非故意,只是撞得不巧,而且電話裡聽見同學聲音顫抖,怕得厲害,他有點不忍心。所以我安慰完老師,又安慰同學、安慰同學的媽媽,外傷很快就好,孩子以後知道小心就好了。

曾有類似經驗

       事實上,這不是我第一次碰到孩子撞破頭。上回頭破血流的苦主是哥哥,那時他才國小三年級,為了閃避弟弟(大班)的無影腳,從床上掉下來,一頭撞上旁邊的衣櫃,立時血濺五步。闖下大禍的弟弟驚嚇破表,眼淚狂噴。

       好在傷口不深,細細長長一條大約三公分。我忙著止血包紮,無暇安慰弟弟,隨手一指,要他到自己床上去禱告。

       那時他的禱告大概是這樣的:「嗚嗚@#$%^&*天父爸爸@#$%哥哥^&*流血!@#$%^&*好多@#$%^&*不要他@#$死掉%^&*嗚嗚……。」

       小孩子傷口好得快,留下的疤痕,只有頭髮剃短時才看得見。正因為自己有過「過失傷人」的經驗,所以,弟弟怎麼好意思苛責人家呢?他被帶去健康中心之前,還滿有同理心地安慰嚇傻的同學說:「不要擔心,我也弄破過我哥的頭。」

不被良心定罪

       約翰福音十六章八節提到,聖靈來,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聖靈喚醒人的「良心」,良心未泯的人,縱然一時犯錯,總有醒覺回頭的時候。

       另一方面,約翰壹書三章二十節又說:「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良心有時受到蒙蔽,陷入罪中無法自拔;有時接受魔鬼控告,在不安中錯誤地定罪自己。還好無所不知的神遠遠高過人的良心,祂知道一切,又寬容慈愛;因此廿一節接著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青少年與父母的關係正當變化中,我們擔負教養的責任,常對愛與罰拿捏不好分寸。唯有平時持守正確的價值觀,才能對孩子內在的判斷有信心,知道他可以長成一個懂得為自己負責的人。

       後來,因為對方家長的堅持,同學和媽媽一起帶著禮物來家裡探望。同學很細心,記得弟弟過兩天生日,特地買了蛋糕送給我們。只是原本聽說個性活潑的孩子,見面時滿臉糾結,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我想,他在心裡肯定深深責備自己,而這便成了一次最有意義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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