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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故事】 施比受更有福

文/ 黃寶雲 口述

       常有人對我說:「寶雲,謝謝妳幫助我。」其實幫助人,真正得益處的是自己,正如聖經使徒行傳二十章卅五節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從被人幫助開始

       我是從馬來西亞嫁到台灣的新住民。廿五歲那年我到台灣接受職業師資訓練,認識當時擔任訓練的老師謝志定,我們遠距離談戀愛一年後就結婚了。

       早期的異國婚姻沒有很多諮詢單位,結婚的行政流程非常繁瑣,還好謝志定是個細心又有耐心的人,毫無怨言地親手辦理各項手續。我的娘家屬於多元文化融合型,小家庭都各自獨立生活;而夫家的公婆受日本教育,凡事嚴謹,家族凝聚力也很強。兄弟妯娌和公婆分住上下樓,生活中,三餐皆由四個媳婦輪流料理。

       初來乍到異邦的我,口語溝通並不流利,加上對於民俗、文化不熟悉,天氣、環境的不適應,生活中難免碰到一些難處,幸好有好脾氣的婆婆、體恤的妯娌、溫柔的夫婿,幫助我漸入佳境。

       婚後生產時,妯娌們各自有工作,加上娘家遙遠,無人幫忙,特別是生第二胎時,月子期間無法兼顧兩歲多的女兒,我試著找專業褓母,但因只要臨托一個月而被拒絕。帶著姑且一試的心,我到住家附近的教會詢問,沒想到王師母和劉姐妹絲毫沒有勉強,一口答應幫忙照顧。

重享起初的恩典

       雖然我不是來自基督教家庭,但小時候上過兒童主日學,中學時週末忙課外活動,就不再到教會。專科時期,看到基督徒學長姐的敬虔榜樣,開始參加團契和研讀聖經,並決志信主,只是遲遲沒有受洗。

       進入職場後,我的信仰又還給學長姐,雖然和先生談戀愛時,會為婚姻禱告,但婚後,放下各樣的夢想和追求,當然也忘記去找教會了。如今,透過教會的幫助,讓我想起自己之前的禱告,和神在各方面的引導,才又重返教會,至此就再也沒離開了。

       起初,我在幼兒園兼職教美語,因工作之需,接受蒙特梭利幼教師資培訓,又有機會接觸美好靈性的師母和師長,她們在教導兒女和婚姻家庭的經營上給我學習的榜樣,我決定要在孩子年幼時親自照顧他們。

       為了邀請先生去教會,我從台語教會換到一個以宣教士為主的「台灣基督教會」,這個教會好像聯合國,有來自各地的宣教士,常舉辦英文班和福音性活動,我們也在這個教會受洗歸主。

裝備自己 走入社會

       受洗前,先生幫我跟公婆溝通:「雖然以後她不會拜拜,但是會準備拜拜要用的東西。」受洗後不久我們就開始家庭小組,而我也利用時間在中華福音神學院延伸部和學園婦女小組受訓練,接受:兒童教育、教會司琴、老人學、婦女事工、家庭輔導和醫治等課程裝備。

       我體認到「家中的圍牆不能拘束自己,我要的不是改變別人,而是突破自己。」孩子長大後,我從全職家庭主婦走出來。目前我在社會局家暴中心和賽珍珠基金會擔任通譯,在學校教導新住民母語,也能說台語、國語、廣東話、潮州話、英語、馬來語和一點西班牙語,這是神所給的莫大恩賜,也使我藉此可以打開陌生人的心房,拉近彼此的距離。

助人反受益

       常有人問我:「妳是怎樣成為通譯人員?」「我要感謝一位單親的姐妹,有一天她需要有人幫她看孩子,因她想參加東南亞料理課程。奇妙的是,她上了一堂課就不上了,反倒鼓勵我參加。我報了名,認識了正在當通譯的一位同學,靠著他的推薦與引介,我開始在非營利機構從事這工作。回頭想一想,原來是陪伴他人,沒想到自己反而受益更多。」

美滿婚姻的建言

       台灣目前約有五十三萬的新住民,異國婚姻不容易,她們的婚姻情況多有狀況,因為國情民俗不同,本來就有溝通和理解的障礙,加上拚經濟的緣故,鮮少有人願意自己先學習再伸展出去。

       藉此,我給新住民的新娘們的建議是:「首先要委身於家庭,再談能力提升,向外尋求可以接受裝備的機會。其次,孩子要自己養,教育孩童要用聖經的方法,要和他們一起成長。最後,夫妻關係也要用心經營,不能因為已經在一起了而輕忽,還是要不斷的溝通,想方設法讓感情增溫。」

(李菽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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