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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力】發薪日

文/ 顧美芬

      「我每天都等不及上班!」如果你聽到自己這樣說,就有福了;如果你聽到自己的孩子這樣說,就更有福了。多數人都有工作,但不一定有薪水。如果只有發薪水那天你才開心,就不太有福,如果不是發薪日,甚至沒有薪水,還是開心去工作,例如作義工,或是做自己很喜歡的工作,就大大有福了。

沒有月薪的工人

      很多人沒有月薪,例如農夫、演員、作家、包工等,可能要完成一季的工作或某個作品才計算酬勞。有時候農作或工程期很長,回收卻很慢。有些機構的陋習是簽了合約也不可靠,例如我有好幾次簽了翻譯合約,卻在交稿時無法收到翻譯費。吃了虧,又不想惹事,也不想上法庭,因為可能上告誰都沒有用,既費時又花錢,只有上告最高審判官上帝。

自己假設一個發薪日

       於是我學習到幾個自保的方法,例如合約要列得清楚,做完工作就該得到薪水,而不是等對方做完工作,例如審稿完、編輯好,甚至出版後才發薪。因為通常演員演出後,也不會等到電影上演才收酬勞;作家交稿後,不一定等到書出版了才收版稅。

       我們也可以發揮創意,假設每月有個發薪日,那天就去慶祝,而不是等一年半載收到酬勞後才慶祝。每月假設的發薪日,可以將大開心化成許多小喜悅。

薪水拿到後

       當然我們都該把生活開銷計畫好,就如小動物也會存糧過冬,只有不作計畫的人,才會在發薪日當天去吃個痛快、喝個爛醉,再把所剩無幾的薪水袋交給太太,害太太要去鄰居家賒帳,才能度過那個月。當然這種故事好像是很久以前才有的,現代版的情況會更換一些元素,月光族不再是在街角小店賒小帳,而是積欠高額卡債;孩子的學費也可以用學貸解決暫時的壓力。

       我會在發薪日捐款給不是平常支助的對象,或請親朋好友享樂一番。有能力付出會令人喜悅,但發薪水的老闆們常常不這麼想。似乎發得越少,拖得越晚,才會越開心。但也有不少對員工待遇好而著稱的餐廳,確實值得捧場。

終極的發薪日

       你仍在工作或已經退休?你曾經有過最好的上司,有哪些人格特質?我一直認為上帝是最好的老闆,祂最認識我們的能力、特質、才幹,分派給我們的工作都是最合適我們的。若我們有工作也有薪水,真值得開心;若我們已經退休,卻還有餘力,可以去擔任義工,付出後的喜樂是無價的薪水。勉勵在這七、八月的暑期正在找工作的年輕人: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才能做得長久。

     「我每天都不想上班!」這樣的人生太悲慘,如果生活只是混飯吃,不會有力量。若實在不喜歡自己的工作,又必須忍耐地做下去,那麼就想辦法喜歡;或用新世代的「安靜辭職」面對;甚至苦中作樂:想像一下失業會多麼茫然,退休會多麼無聊,還有工作就要感恩了。

       女牧師喬絲邁爾(Joyce Meyer)常說:「The pay day is coming/發薪日就快到了。」加拉太書六章九節:「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我們辛勤耕耘,必會享受收成的喜樂,例如孩子長大後仍然保有與父母的好關係,且能為自己負責;也包括我們所教的學生畢業後對社會有貢獻,或是我們自己長期耕耘造就的人際關係,以及每天有紀律地運動與工作的成果。

       但願我們回到天家時,會聽到主人對我們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廿五章21節)就歡歡喜喜參加主的盛宴,那就是最喜樂的發薪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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