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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故事】 施比受更有福的人生

文/ 潘華庭口述

  從民國七十二年進入職場,三十年多來,神保守我仍保有一顆赤子之心,這是我要向祂感恩的。

  十幾年前我在永和開了一家服飾店,有一個客人來買了一件特價的褲子,之後她為我訂了一年的基督教雜誌《宇宙光》。我從閱讀裡面的文章而認識主。之後我也常聽「佳音電台」、讀《中信月刊》等,讓我對基督教的信仰產生追求之心。

在信與不信間擺盪

  我曾讀過一篇文章,提到三位科學家相約十年後見面,要一起見證神不存在。十年間,他們費盡所有努力求證,結果竟都受洗歸主,這帶給我極大的啟發。若不是遇見了真神,有什麼力量能改變他們的不信呢?

  之後我接觸了一些基督徒朋友,但他們卻帶給我困擾,因為他們的言行不一。我雖讀過三遍聖經,但攔阻我受洗的竟是這些基督徒,讓我很難過。有一天,神讓我明白。祂說:「華庭,要他們去做那些事的不是我,而是他們自己。」這時我才驚醒,不該受別人的影響而不信神。我決定要信神,且跟祂說:「信主之後,我要做一個不攔阻人信主的人。」於是在二○○三年三月廿九日我受洗了。

  受洗後,我的生命有許多改變,其中之一是主權轉移。以前我都是自己作主,自己說了算;但信主後,我知道主權在於神。我常跟神說:「主啊!我將我的主權交給祢,我的一生要跟隨祢、服事祢。」

  很多人看我這麼樂觀,以為我命好,其實不然。未信主前,父母開工廠常要拜拜。我是長女,幾乎都是由我準備拜拜的食物。我還常去廟裡抽籤,也學解籤、戡輿學。我的名字從淑華、儒儀,到華庭改了三次。如今我這麼樂觀是因我信的神是真的,我向祂保持單純的心,祂也使我所說和所行一致。

  改名之後我才受洗,因此我常跟人介紹說:「我叫華庭,耶和華的華,家庭的庭——耶和華的家庭。」雖然我還單身,但我求神讓我能帶領許多人成為神的兒女。我的家正像是一個庇護所,常接待一些被家暴的姐妹。我希望她們來住時,也能感受到在基督裡的愛。

不存私心、不求回報

  信主前,若我受冤枉,我會解釋,但信主後,我知道每一件事都是為神而做,即便受冤枉也不再為自己辯解了,因為神鑒察萬事。正如雅比斯的禱告:「甚願祢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歷代志上四章10節)我認為神不只常與我同在,而且時刻同在,所以我不必要為誤解而解釋什麼。

  我常去許多學校演講,演講時我會問他們:「你覺得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多少人?」一般人的答案若能愛兩三個人就很不錯了,我的答案是無限的人。為何能做到呢?不存私心、不求回報的愛。若要不存私心,只有面對真神才能,這也見證了我所信的神是真的。

  我喜歡長期去關心人或一個團體。正如我回母校帶領童軍團,最後也被學校聘為團長。其實我去幫助的對象都是家境有需要的人,長期下來,他們的回饋也令我安慰。有一天他們跟我說:「華庭姐,我們之所以沒有變壞,是因為在這段時間你一直陪伴我們。」

  我有心理諮商師的證照,定期會去桃園少年輔育院陪伴他們。這些都是我作志工的部分,也樂在其中。雖然我沒有孩子,但因著關心有需要的人,我好像也成為他們的屬靈母親一樣。

生命影響生命的帶領

  我的本業是保險業的執行長,因為常去學校演講,很多老師或校長都樂意讓學生來我這裡實習。我曾面談過一千多位大四的學生,當他們要加入我的團隊時,我都跟他們說:「上班時間是九點,但八點會有一起讀聖經的時間,這對你們很有幫助。」結果無人缺席。由於這樣的帶領及長期生命影響生命,兩年內有十幾個人受洗歸主。

  過去保險業常被人誤解是在「拉保險」,但我對自己的工作抱持崇高的使命,真正為客戶著想,並且替他們量身訂作理財規劃。蒙上帝保守賜福,給我許多協助客戶做財務規劃的機會。這樣的人力需求非常大,因此,我積極栽培後進,並幫助他們獲得應有的酬勞。

  我常想:「當我離開世界時,能留下什麼給人?」唯有從終點來看,才會看到什麼是最該做、什麼是應停止不做的。我相信一個只顧著低頭趕路的人,永遠領略不到沿途的風光:因為生命的美不在目的,而在歷程。我們的時間都有限,不能到死時才發現自己走錯了路。

  因著信靠主,我沒有走錯路;也因著跟隨主,祂改變了我的生命,讓我擁有「施比受更有福」的人生。(李鴻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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